部门职责

发布时间:2017-08-28  点击数:

     

人事处是负责学校人事管理工作的行政职能部门,以师资队伍建设为核心,以科学、规范管理为手段,以优质服务为宗旨,全面履行国家和学校的方针政策。人事处下设人事调配科、师资管理科、工资福利科、综合科等4个科室,其主要职能如下:

    1.根据学校建设和发展的需要,遵照党和国家有关法律、法规,拟订全校的机构设置、岗位设置、各类人员编制、人事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和人员补充调整计划;

    2.制订教师队伍建设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;

    3.负责人员招聘,组织对试用期人员考核;

    4.负责干部调动、应届生接收工作;

    5.负责专业技术职务的评聘工作;

    6.负责学校教师资格的认定工作;

    7.负责学校教职工考核及干部任免工作;

    8.负责组织及推荐评优评先工作;

    9.负责教职工考勤管理,办理全校教职工的请假、休假、辞职(退)等事项;

    10.负责全校教职工合同(协议)的管理工作,处理有关劳动争议;

    11.负责全校教职工的工资、福利工作;

    12.负责有关人事信息统计、报表、文件、材料的立卷归档工作。

    13.负责人事处网页及人事信息系统维护工作;

    14.完成上级和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
    联系电话:020-3609394836093608  

 传  真:020-36093892
    E-mail   : bvtchrd@vip.163.com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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